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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

哥林多前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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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處理一個對自身身份感到混亂的教會兩個相關的失敗。其一是訴訟:信徒彼此拉到外邦法庭前(6:1),保羅認為這是醜聞,因為「聖徒要審判世界」,甚至要「審判天使」(6:2-3)——何況他們彼此間這些小事呢?他們既然彼此告狀,就已經是輸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6:7)接著他警告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列出包括淫亂、拜偶像、偷竊、貪婪等罪,然後是驚人的轉折:「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6:11)。其二是淫亂:保羅引用哥林多人的口號——「凡事我都可行」「食物是為肚腹」——反駁說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為身子(6:13)。既然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與娼妓聯合便不可思議,因為「二人要成為一體」(6:16)。本章以一套深刻的身體神學達到高潮:「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6:19-20)。

1你 們 中 間 有 彼 此 相 爭 的 事 , 怎 敢 在 不 義 的 人 面 前 求 審 , 不 在 聖 徒 面 前 求 審 呢 ?

2豈 不 知 聖 徒 要 審 判 世 界 麼 ? 若 世 界 為 你 們 所 審 , 難 道 你 們 不 配 審 判 這 最 小 的 事 麼 ?

3豈 不 知 我 們 要 審 判 天 使 麼 ? 何 況 今 生 的 事 呢 ?

4既 是 這 樣 , 你 們 若 有 今 生 的 事 當 審 判 , 是 派 教 會 所 輕 看 的 人 審 判 麼 ?

5我 說 這 話 是 要 叫 你 們 羞 恥 。 難 道 你 們 中 間 沒 有 一 個 智 慧 人 能 審 斷 弟 兄 們 的 事 麼 ?

6你 們 竟 是 弟 兄 與 弟 兄 告 狀 , 而 且 告 在 不 信 主 的 人 面 前 。

7你 們 彼 此 告 狀 , 這 已 經 是 你 們 的 大 錯 了 。 為 甚 麼 不 情 願 受 欺 呢 ? 為 甚 麼 不 情 願 吃 虧 呢 ?

8你 們 倒 是 欺 壓 人 、 虧 負 人 , 況 且 所 欺 壓 所 虧 負 的 就 是 弟 兄 。

9你 們 豈 不 知 不 義 的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麼 ? 不 要 自 欺 ! 無 論 是 淫 亂 的 、 拜 偶 像 的 、 姦 淫 的 、 作 孌 童 的 、 親 男 色 的 、

10偷 竊 的 、 貪 婪 的 、 醉 酒 的 、 辱 罵 的 、 勒 索 的 , 都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

11你 們 中 間 也 有 人 從 前 是 這 樣 ; 但 如 今 你 們 奉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名 , 並 藉 著 我 們 神 的 靈 , 已 經 洗 淨 , 成 聖 , 稱 義 了 。

12凡 事 我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有 益 處 。 凡 事 我 都 可 行 , 但 無 論 那 一 件 , 我 總 不 受 他 的 轄 制 。

13食 物 是 為 肚 腹 , 肚 腹 是 為 食 物 ; 但 神 要 叫 這 兩 樣 都 廢 壞 。 身 子 不 是 為 淫 亂 , 乃 是 為 主 ; 主 也 是 為 身 子 。

14並 且 神 已 經 叫 主 復 活 , 也 要 用 自 己 的 能 力 叫 我 們 復 活 。

15豈 不 知 你 們 的 身 子 是 基 督 的 肢 體 麼 ? 我 可 以 將 基 督 的 肢 體 作 為 娼 妓 的 肢 體 麼 ? 斷 乎 不 可 !

16豈 不 知 與 娼 妓 聯 合 的 , 便 是 與 他 成 為 一 體 麼 ? 因 為 主 說 ﹕ 二 人 要 成 為 一 體 。

17但 與 主 聯 合 的 , 便 是 與 主 成 為 一 靈 。

18你 們 要 逃 避 淫 行 。 人 所 犯 的 , 無 論 甚 麼 罪 , 都 在 身 子 以 外 , 惟 有 行 淫 的 , 是 得 罪 自 己 的 身 子 。

19豈 不 知 你 們 的 身 子 就 是 聖 靈 的 殿 麼 ? 這 聖 靈 是 從 神 而 來 , 住 在 你 們 裡 頭 的 ; 並 且 你 們 不 是 自 己 的 人 ;

20因 為 你 們 是 重 價 買 來 的 。 所 以 , 要 在 你 們 的 身 子 上 榮 耀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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