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靈修 · 申命記 10:17–19
你們曾是寄居者
靈修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愛護寄居的人,賜給他衣食。所以你們要愛護寄居的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寄居的人。」 這個邏輯是有力的和個人的:你知道在一個不歡迎你的地方做陌生人是什麼感覺。你知道沒有法律保護、沒有社區、沒有代言人的脆弱。因此——愛陌生人。 神首先將祂的命令建立在祂自己的品格上。祂是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祂愛寄居的人。那位至高者關心那些地位最低的人。 以色列的呼召是向脆弱的人體現神的品格。照顧寡婦、孤兒和外邦人不是可選的慈善——它是約的義務,根植於他們所敬拜之神的本性。 這個原則在整本聖經中引起共鳴:摩押人路得被歡迎,成為彌賽亞的祖先。先知阿摩司譴責以色列踐踏窮人。彌迦總結律法為公義、憐憫和謙遜。耶穌在嬰兒時期在埃及是難民。 一個社區忠信的衡量標準往往在於它如何對待最脆弱的人——那些沒有能力要求自己權利的人。
背景
「外邦人/寄居者」的希伯來詞(ger)在舊約中出現超過90次,帶有一貫的道德重量。陌生人,與寡婦和孤兒一起,形成了以色列社會中法律上脆弱的三元組。在律法中如此頻繁地重複保護這三個群體,他們的福祉顯然是以色列約的忠信的試金石。
真理
神的品格包含對脆弱者的特定偏向。那些屬於祂的人被呼召體現這一點——不是因為它在政治上方便,而是因為它反映了祂是誰。我們如何對待外邦人、寡婦和孤兒,揭示了我們實際上對神的信念。
應用
你直接社區中誰是「陌生人」——局外人、移民、沒有社交網絡的人?求神向你顯示一個具體的人,這週採取一個具體的行動:一個介紹、一頓飯、倡導、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