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灵修 · 马太福音 22:37–40
爱神爱人
灵修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綱。」 这个问题是个试探:在犹太律法的613条誡命中,哪条是最大的?这是拉比辩论经常处理的问题,有各种答案。耶稣的答案在其两个组成部分上並不罕见——两段经文都是熟悉的。不寻常的是祂的联系:祂給出了两条誡命而不是一条,並说它们是不可分割的。 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申命记6:5的示玛,以色列的基礎性宣告。三者全部:没有保留的能力,没有排除的自我部分。 爱人如己——这是利未记19:18,水平维度。标准不是抽象的:「如己。」你自然对自己幸福的那种关顾就是对邻人关顾的标准。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綱。」不是律法的一部分。全部。每一条其他的誡命都是这两条之一的应用。在任何情况下问「什么是充满爱的行动?」就是问对了问题。 保罗进一步压缩了它:「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10)。约翰把它压缩到不可再簡的核心:「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19)。
背景
关于最大誡命的问题是由一个法利赛派律法师在一系列陷阱问题的背景下提出的(纳稅问题、复活问题、这个问题)。马太把它呈现为敵意的试探;马可福音12:28–34把它呈现为一个对答案感到满意的文士的真诚询问。无论如何,耶稣的答案结合了犹太教师已讨论的两段律法文字,但祂关于所有律法都系在这两条上的斷言是独特的。
真理
律法首先不是规則清单;而是爱的形状。对神的爱和对邻人的爱定义了完全作人的意义。每一条具体的誡命都是其中一条或两条的应用。当你对該怎么做感到困惑时,診斷性问题始终是相同的:对神的爱和对这个具体邻人的爱要求什么?
应用
说出你生命中一个你不确定正确行动的具体情况。现在应用这两条誡命:在这种情况下,对神的爱要求什么?对这个具体邻人(被你的決定影响的人)的爱要求什么?注意两者在哪里汇聚——那个汇聚点通常指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