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趣事 · 提摩太后书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圣经是如何形成的

趣事

「正典」一词来自希臘文「kanon」,意为測量棒或标准。应用于圣经,它指的是被认定为确实受默示且屬于圣经的书卷的權威列表。这个过程是有机的而非自上而下的:社群根据书卷的使徒起源、与已受領者的一致性,以及在教会生活中的屬灵力量,承认某些着作为權威性的。希伯来圣经(旧约)在公元一世纪末基本上确定,尽管正式讨论继續进行。耶稣和新约作者几乎引用旧约每一卷,有效地认可了后来成为39卷的新教正典。新约正典在二世纪末基本上被承认。迦太基大公会議(公元397年)确认了27卷新约正典,本质上确认了教会已广泛使用的內容。

背景

正典是被「承认」而非「创造」的——教会並未投票使圣经存在。大公会議是在承认信徒几代人已在使用並承认为權威的內容。

意义

圣经的形成涉及在多元文化、语言和受迫害社群中数百年的共同辨別——结果是非凡的一致性。这种跨越时间和地域的连貫性本身就是一个见证。

反思

您手中捧着一本由40位作者,跨越3种语言和3个大陆,历时1,500年写作而成的书——却讲述一个连貫的救赎故事。这种统一性对其作者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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