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神蹟 · 馬可福音 2:1–12
醫治癱子
神蹟經過
耶穌回到迦百農,有人聽見他在房子裡,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有四個人抬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定意要把他帶到耶穌面前,卻因人多,不得近前。 他們毫不氣餒,就上了平頂的房,拆通屋頂,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縋下來,正落在耶穌面前。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心中知道他們這樣議論,就說:「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背景
迦百農是耶穌事工的根據地,是加利利海北岸的一座漁鎮。那裡的房屋多為平頂,以梁木鋪以樹枝、再夯上泥土築成,由屋外的樓梯通達——這正是那四個朋友得以上去拆通屋頂的方式。在第一世紀的猶太教中,人普遍認為患難是罪的刑罰,因此對一個癱子來說,罪疚的重擔或許壓得他不亞於癱瘓本身。赦罪被視為唯獨屬乎神的權柄,藉著聖殿、祭司與祭物來施行。耶穌竟當場直接宣告赦罪,眼前並無祭壇,便徑直踏上了文士所守護、視為唯獨屬神的領域——這正是他們立刻指控他僭妄的緣由。
意義
耶穌有意先對付那更深的癱瘓。那人來求一雙能走的腿,耶穌卻賜他清潔的良心,把赦罪當作更大的需要、更大的神蹟。隨後,他知道文士心裡已暗暗把他定為僭妄之人,便使不可見的成為可見:人人都可口稱赦罪,因無從查驗;惟有神的能力才能命殘廢的肢體行走。這醫治正是作為公開的憑據,證明那看不見的權柄——「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耶穌一舉顯明,他握有文士所認定唯獨屬神的特權。那復原的身體,成了指向復原之靈魂的記號。
指向基督
在此,耶穌以言以行,宣稱那唯獨文士理當為神保留的權柄:赦罪的能力。他們問:「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竟不知不覺承認了他的身份,因為站在他們面前的,正是道成肉身的神。他自稱「人子」,就是但以理書第七章那位被賜予權柄與國度的天上者。然而他如此白白宣告的赦免,於他自己卻不是白白的。說出「你的罪赦了」的權柄,是在十字架上以可怕的代價買來的——在那裡,無罪的人子揹負了他所赦免的罪愆。他先赦罪、後醫治,因為人最深的需要不是一具能動的身體,乃是一顆與神和好的心。在基督裡,這赦免向凡憑信心來到他面前的人宣告。
今日應用
看那幾位朋友:他們不容任何東西——人群、屋頂、尷尬——攔在朋友與耶穌之間。你正用禱告把誰抬到他面前?你又把哪個攔阻斷定為大到無法拆通?也要看耶穌先賜下的是什麼。你或許來求那看得見的——工作、醫治、修復的關係——而他渴望賜你最深的需要:「小子,你的罪赦了。」把這話當作根基領受,其餘的便各歸其位。當罪疚低語說你太破碎、不配近前時,要記得這人是平躺著、被人抬來的,自己絲毫無能為力。耶穌看見那抬他來的信心,這就夠了。
你知道嗎
這是馬可福音中耶穌首次遭遇公開的敵對。這裡也記載了耶穌若干「人子」之語中的第一處,他將這稱號與具體的權柄相連——此處即在地上赦罪的權柄,正是這宣稱,使宗教領袖從此與他為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