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故事 · 約翰福音 19:16–30
十字架受難
故事
是早上九點。那座山丘被稱為各各他——「髑髏地」。另有兩個人和祂一同被釘十字架,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彼拉多命人寫了一個牌子,釘在十字架上,上面寫著:「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是用希伯來文、羅馬文、希臘文寫的——這個世界的三種語言——使每個經過的人都能讀到。祭司長們抗議:「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回答:「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了。」 在群眾的喧囂聲中,士兵們分了祂的衣服,為祂那件沒有縫的裡衣拈鬮——在不知不覺中應驗了詩篇22:18的話語。 站在十字架旁的有祂的母親、祂母親的姐妹、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翰。耶穌看見祂的母親,並那個祂所愛的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的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即使在死亡中,祂仍在照顧所愛的人。從那時起,那門徒就把她接到自己家裡。 從正午到下午三點,遍地都黑暗了。三個小時的非自然黑暗,彷彿連受造之物都無法忍受目睹這一幕。 耶穌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詩篇22篇的開頭,一個正在承受被遺棄全部重量之人所說的話。這不是絕望,而是宣告——祂正在誦讀一篇從荒涼開始、以勝利告終的詩篇,從詩篇所描述的那個經歷的內部說出它。 耶穌知道各事都已經成了,就說:「我渴了。」他們拿海絨蘸滿了醋,放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中。耶穌嘗了那醋。 然後祂低下頭,說:「成了!」 Tetelestai。這是一個希臘語單字。在古代世界,當一筆債被全額償還時,就會在收據上蓋上這個印章。一個法律宣告:不再欠任何東西。無論十字架所成就的是什麼——擔負罪孽、勝過死亡、開通通往神的道路——都不是部分完成的。成了。完全的。做到了。
背景
釘十字架是羅馬保留給最惡劣的罪犯和叛亂者的處決方式——旨在最大化痛苦和公開羞辱。受難者通常被釘在手腕(有時被譯為手,因為希臘語包含手腕部位)和腳上,可能在數小時乃至數天後才死亡。死亡通常來自精疲力竭,導致窒息,因為受難者再也無法撐起身體呼吸。從正午到下午三點的黑暗也被約公元52年的歷史學家撒路士(Thallus)記錄,他將其歸因於日食(儘管逾越節的時間使自然日食不可能發生,這表明這是一個超自然事件)。
真理
「成了」是十字架神學的核心。耶穌不是作為一個單純以勇氣激勵他人的殉道者而死——祂作為替代者而死,在祂的身體裡承擔了人類罪的重量和罪所應得的神的憤怒。黑暗、被遺棄、那聲哀鳴——這些都不是戲劇表演。它們是救贖的真實代價。當它完成了,就是完成了——不需要重複,不需要補充。希伯來書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應用
「成了」意味著你不必去完成它。沒有什麼需要加在耶穌所成就的事上。你仍在試圖做什麼,去賺取那已經白白賜給你的東西?十字架不是你努力的起點——它是一件你永遠無法完成之工作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