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故事 · 馬太福音 22:34–40
最大的誡命
故事
這是受難週。耶穌一直在聖殿的院子裡,宗教當局一波接一波地向祂發難——先是祭司長和長老,然後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帶著關於納稅的問題,然後是撒都該人帶著他們關於復活的假設性問題。每一組人都試圖陷害祂,每一組人都失敗了。 現在法利賽人聽說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就重新聚集起來。他們中的一個人——馬太稱他為律法師,一個精通律法的專家——問了一個旨在暴露弱點或迫使爭議性排名的問題:「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這是猶太學術界的真實爭論。拉比們在律法書中計算了 613 條誡命——248 條積極的命令和 365 條禁令。哪一條在頂端?整個建築物依靠什麼?有些人說是安息日,其他人指向割禮。這個問題看來是要讓耶穌得罪那些祂沒有選擇的人。 耶穌毫不猶豫地回答,沒有道歉:「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祂引用的是示馬——猶太信仰的核心宣言,虔誠的猶太人每天兩次背誦,直接取自申命記 6:4–5。這是一個關於完整性的陳述:不是部分的愛,不是作為交易的順從,而是自我對上帝的全然定向。 然後耶穌做了一件提問者沒有要求的事:「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第二條誡命來自利未記 19:18。但耶穌所作的連結——宣告這兩條誡命共同構成律法和先知的全部基礎——是祂自己的神學綜合。祂是在說:如果你理解這兩件事並踐行它們,你就理解了一切。那 613 條誡命不是一個任意的列表,而是對一個單一姿態的詳細闡述:通過愛鄰舍表達出來的對上帝的全然之愛。 那個提問的律法師沒有反駁。在馬可對類似交流的記述中,那律法師回應:「夫子說,上帝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耶穌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
背景
關於「最大誡命」的辯論是真實的猶太內部學術討論。法利賽人的傳統有一個複雜的衡量誡命為「重」(主要)或「輕」(次要)的系統。著名的希列拉比總結律法為:「你所厭惡的,不要對鄰舍做;這就是整個律法;其餘的都是解釋。」耶穌的回答引用了兩個特定的律法書文本:申命記 6:5(示馬)和利未記 19:18。祂的綜合——宣告這兩條是所有 613 條誡命的基礎——是一個成為早期基督徒倫理核心的深刻神學陳述。這個背景——被釘十字架的前一週,在充滿敵意的審問中,在聖殿的院子裡——給這個總結帶來了特別的分量:這些是耶穌能夠對即將殺死祂的人說的最重要的話。
真理
耶穌把所有的倫理歸結為一個整合的整體:對上帝的愛,必然表達為對鄰舍的愛。這兩條誡命不可分割。一個宣稱愛上帝卻不愛人的人,沒有理解第一條誡命。一個愛人卻否認上帝的人,沒有理解愛的源頭。這兩者不是平行的義務——它們是一個單一的動作,像吸氣和呼氣一樣。這就是為什麼約翰一書 4:20 可以說:「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
應用
耶穌說兩條誡命同樣重要。在你生命中,哪一條你做得比另一條更好——更熱衷於私人敬拜而非愛鄰舍,或者更專注於社會行動而非與上帝的關係?作為同一份愛的兩個面向,同時追求兩者,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