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故事 · 雅歌 2:1–17;8:6–7

爱情之歌

故事

我是沙崙的玫瑰花,是谷中的百合花。我的佳偶在女子中,好像百合花在荊棘內。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蘋果树在树林中。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蔭下,他的果子在我口中甘甜。 雅歌在爱情的中间开篇——不是解释它,不是分析它,而是表达它。佳偶和良人用诗歌说话,那诗歌是肉身的、感官的、即时的。她是沙崙的玫瑰;他如同树林中的蘋果树。意象没有歉意——而是丰盛的、毫不羞愧的、充满感官愉悅的。 他帶我入筵席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他用葡萄乾滋補我,用蘋果使我甦醒;因我因爱成病。他以左手在我头下,右手将我抱住。 佳偶听见她的良人——而聆听本身就是喜乐。他越山跳岭而来,好像羚羊,又像小鹿。他站在我们墙壁后,从窗戶往里观看,从窗棂往里窺探。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地上百花开放,百鸟鸣叫的时候到了,斑鳩的声音在我们境內也听见了。」 良人呼召她出房间、走入春天——这是作为迫切、作为邀請、作为破除囚禁的爱。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我是我良人的,我的良人也是我的。 然后,在第八章,这首歌最深沉的音符被奏出。 「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帶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堅强,嫉恨如阴间之殘忍;所发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爱情如死亡一样强烈。在古代世界中,那个无法被抗拒或撤銷的力量,那个使君王和軍队同样无能为力的力量——那就是爱情的力量。爱是不屈不撓的,不服从于恐惧、代價或障碍。 「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換爱情,就全被藐视。」 爱情不能被购買,不能被赚取,只能被給予和接受。那想要将它缩減为一种交易的人,並未理解它是什么。 拉比们称雅歌为圣经中的至圣所,也许是因为它最直接地说出了所有其他书卷最终要说的:一种强如死亡、不能被众水熄灭、已将印记放在心上而不会放手的爱。

背景

雅歌归于所罗门,自古便被收入希伯来文正典,尽管其收录曾有爭議。着名的拉比阿基瓦(约公元50–135年)宣称它是整本圣经中的「至圣所」。犹太解释传统将其读作神与以色列之爱的寓言;基督徒的解释将其读作基督与教会之爱的寓言。大多数现代詮释者同时肯定字面意义和寓言意义:它颂赞人的具身之爱是真正美好的,同时描绘了人的爱所不完美地反映的那份神圣之爱。「耶和华的烈焰」这个短语(字面上是「雅的烈焰」)是全书中唯一直接提及神的地方。

真理

雅歌教导我们,具身的人间之爱——它的渴望、它的喜悅、它的身体表达、它的嫉妒和委身——不是圣经所容忍的一种纯粹世俗的现实,而是圣经所颂赞的美好恩赐。神使人成为有身体的、有渴望的受造物。在最佳状态下,男女之间的爱反映了造物主自己的某些真实之处。而这首歌所描述的那熱情的、追寻的、代價高昂的爱——强如死亡的爱,众水不能熄灭的爱——正是神对祂子民之爱的形状,那差遣祂儿子成为教会新郎的爱。

应用

雅歌重新主張人间之爱是神颂赞而非僅僅容忍的事物。对已婚者而言:将你的婚姻视为神对祂子民之爱的反映,如何改变你投入和珍视配偶的方式?对单身者而言:这首歌最终指向超越其自身的爱——那种人人都能拥有的神的爱,强如死亡的爱,不止息地追寻的爱,不能被熄灭的爱。那份更大的爱如何重新框架你对人间渴慕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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