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故事 · 约翰福音 18:28–19:16

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故事

清晨。犹太人的領袖们将耶稣拖到公廨——罗马总督的官邸——但他们不进去,因为进入外邦人的建築会使他们在礼儀上不洁,就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这个諷刺是毁灭性的:他们对礼儀洁淨一丝不苟,却同时在谋劃杀死一个无辜之人。 彼拉多出来见他们,说:「你们告这人什么事呢?」 「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給你了。」 彼拉多进去,叫了耶稣来,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耶稣以问题回应:「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別人论我对你说的呢?」 彼拉多在群众与耶稣之间来来往往,一会儿在里面,一会儿在外面。每次与耶稣说话,他都遇到一些自己无法归类的東西。耶稣告訴他:「我的国不屬这世界。」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呢?」——却没有等待答案。 彼拉多三次对群众宣告:「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三次群众更加强烈地逼迫。他们提出逾越节释放囚犯的惯例——彼拉多提出释放耶稣。他们要求释放巴拉巴,一个被判罪的杀人犯。 彼拉多让人鞭打了耶稣。士兵们用荊棘編了冠冕,戴在祂头上,給祂穿上紫袍,嘲弄祂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又用手掌打祂。 彼拉多再次帶耶稣出来:「你们看这个人!」他希望看见一个被打得遍体鱗伤的形象能夠满足他们。並没有。 「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彼拉多的妻子送来一个消息:「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夢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然后群众打出了最后一張牌:「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朋友)了;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 彼拉多知道。他知道耶稣是无辜的。他自己的调查什么都没有找到。他的妻子已经警告了他。他公开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但他还是把耶稣交出去了。 他让群众的政治威脅——「不是凱撒的忠臣」——比他自己的良心更有份量。他把一个他知道是无辜的人交出去处死。没有勇气的權力与懦弱並无二致。

背景

本丟彼拉多是约公元26–36年罗马在犹太省的巡撫。罗马总督在被佔領地区拥有死刑的最终裁決權——犹太公議会可以定罪但不能执行死刑。1961年在凱撒利亚·玛利提马发现了彼拉多的考古证据,一塊刻有他名字和头銜的石板被发掘出来。圣经以外的历史资料(约瑟夫斯、塔西陀)也证实了他的总督身份以及他对耶稣的处決。

真理

在彼拉多面前的审判是一个深刻的反諷:审判者被审判;无辜者被定罪;有罪者獲释。巴拉巴——他的名字在亚兰语中意为「父亲之子」——字面上被释放,而真正的天父之子却被交出去赴死。十字架的不公义並非其意义的附帶之物——它是核心所在。耶稣承担了本屬于那些真正有罪之人的定罪后果。

应用

彼拉多既有知识又有權力——却两样都没有用对。在你自己的生命中,你在哪里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却先去查看別人的看法?按着良心行事需要你付出什么代價,而那代價是否比你想像的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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