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故事 · 馬太福音 18:21–35
不肯饒恕人的僕人
故事
彼得問耶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彼得以為自己已經很慷慨了——猶太傳統要求饒恕三次。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然後祂講了一個故事。 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有人帶了一個欠一萬他連得的來——一個天文數字,基本上無法計算的金額。任何僕人在多輩子都無法賺到這個數目。王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拜他:「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王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同一個僕人出去,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一百銀幣——幾個月的工資。他拿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那同伴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卻不肯,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其他僕人看見這情形就很憂愁,去把所做的事都告訴了主人。主人叫了那僕人來:「你這惡僕!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耶穌結語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背景
一萬他連得是幾乎無法想象的金額——一他連得相當於約6000個銀幣(工人每天大約掙一個銀幣),所以一萬他連得大約是6000萬個銀幣,即20萬年的勞動。耶穌選用最大的希臘數字(一萬)乘以最大的貨幣單位,來表示絕對無法償還的債務。與一百個銀幣(幾個月的工資)的對比使那僕人的行為相比之下顯得極其可笑。
真理
這個比喻揭示了在我們所領受的饒恕的光照下,不饒恕的荒謬性。每一個人對我們的冒犯都是那一百銀幣;神對我們罪的饒恕是那一萬他連得。那僕人的罪惡不僅僅是殘忍,而是根本上沒有理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他沒有讓王的憐憫改變他。饒恕不只是我們所做的事;它是我們是否真正領受了饒恕的證據。
應用
你是否在拒絕饒恕某人,同時抓住他們欠你之事的記憶不放?神對你的饒恕的規模——那一萬他連得——如何改變你看待你所持有的債務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