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執筆者
馬可
約公元15–68年(福音書約成書於主後55–65年) · 禱告之家的兒子 · 別加的逃兵 · 彼得的傳譯 · 福音書執筆者
拉丁文 Marcus(希臘文 Μᾶρκος,馬可)——他的羅馬名字;他的希伯來名字是約翰(יוֹחָנָן,約哈難,意為「耶和華有恩惠」)。使徒行傳稱他「那稱呼馬可的約翰」(12:12)
他在別加當了逃兵,甚至使兩位使徒分道揚鑣——後來他回來了,寫下那位從不回頭的僕人的福音。
他執筆的書卷 (1)
與其餘福音書一樣未署名,但最早的見證卻出奇具體:約主後110年,帕皮亞記道:「馬可作了彼得的傳譯,將主所言所行的事準確地寫了下來」——這卷福音書就是彼得講道的文字形態。書內的印記正相吻合:喘不過氣的敘事節奏(馬可最愛用的詞是「立刻」)、唯有旁觀者才記得的鮮活細節,以及對彼得種種失敗毫不留情的直筆——讀來就像那位使徒自己的認罪。本書約成書於主後50–60年代,寫給羅馬的基督徒——受苦的信徒,正需要一位受苦彌賽亞的故事。
生平
教會聚會的那座宅子
約翰馬可在一處耶路撒冷信徒無人不曉的宅院裡長大。天使深夜領彼得走出希律的監牢,這位使徒徑直去了「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在那裡有好些人聚集禱告」(使徒行傳12:12)。那是一座有門樓、有使女的宅子,大到能容一間禱告的教會——殷實之家,又處在風暴的中心;有人推想,最後晚餐的那間樓房或許就在左近。馬可是在初代教會里長大的富家子弟,是巴拿巴的表弟,日日看著使徒們在母親的門裡進進出出。 他的福音書裡也許藏著一小幅自畫像。四位福音書作者中,唯獨馬可記下:耶穌在客西馬尼被捕時,「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14:51–52)。這個細節於論證無益,也不具名;傳統久已猜想,這位無名少年就是執筆者本人——那一夜悄悄跟出去的耶路撒冷少年,最後落荒而逃。這只是揣測,也只能是揣測;但若果真如此,馬可在故事裡的第一次登場就是逃跑——而他的第二次登場,結局竟也一樣。
別加的逃兵
巴拿巴和掃羅從安提阿踏上教會第一次宣教旅程時,把這個年輕人帶在身邊作幫手。他撐過了居比路。可是到了旁非利亞的別加——身後是熱病肆虐的低地,眼前是陶魯斯山匪盜出沒的隘口——「約翰就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使徒行傳13:13)。路加不置一詞,此後的種種猜測——思鄉、艱苦、懼怕、對福音轉向外邦人的不安——都只是猜測。無論原因為何,保羅只作一種解讀:臨陣脫逃。 傷口在兩年後迸裂。籌劃第二次旅程時,「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但保羅……以為不可帶他去。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15:37–39)——路加所用的那個希臘詞,正是後世「劇烈發作」一語的字源。聖經裡這對模範的宣教同工,竟為馬可而拆夥:巴拿巴帶著表弟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取道陸路。聖經沒有評斷誰是誰非,只讓人看見兩人的選擇各自成全了什麼——保羅保住了宣教的鋒刃;而巴拿巴,那位「勸慰子」,保住了這個年輕人。
漫長的歸途
此後馬可從使徒行傳裡消失了——多年之後,他在保羅獄中書信的問安裡重新出現,判若兩人。腓利門書24節,保羅稱他「與我同工的馬可」。寫給歌羅西的信上說:「說到這馬可,你們已經受了吩咐;他若到了你們那裡,你們就接待他」(歌羅西書4:10)——當年拒絕與馬可同行的使徒,如今親自為他修直前路。彼得從羅馬寫信,更是直喚他「我兒子馬可」(彼得前書5:13):那位對跌倒與復起知之最深的老漁夫,把這個跌倒過的人收在了自己屋簷下。 最後一筆,也最為人稱道。保羅在生命盡頭的監牢裡等候行刑,向提摩太交代此生最後的幾樣託付——那件外衣、那些書卷,還有這一句:「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摩太後書4:11)。當年被斷為於工無用的人,成了垂死使徒指名要在身邊同工的人——這是聖經中最動人的挽回之一。聖經從未交代這場醫治如何發生,只讓人看見其中有恩典,有巴拿巴的耐心,有彼得如父的看顧;而這份留白本身就是安慰。有些復原是在書頁之外慢慢成就的,並且經久不壞。
彼得的傳譯
從與彼得的這段情誼裡,生出了這卷書。現存對福音書起源最早的描述出自帕皮亞,約主後110年:「馬可作了彼得的傳譯,把他所記得的主的言行準確地寫了下來,只是不按次序。」拿著這把鑰匙讀馬可福音,全書豁然開朗。它以講道的節奏推進——「立刻」一詞把場景與場景縫在一起,全書約四十次;僕人耶穌永遠在路上,永遠在做工——書中記得的,恰是唯有親歷者的聲音才會補上的細節:耶穌在船尾枕著枕頭睡覺,五千人坐下的那片青草地,他看那少年財主時的那一眼。 最動人的是這卷書如何寫彼得。他的誇口全數保留,他在院子裡的崩潰寫得不留餘地,而別處記載的極高褒獎——「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卻付諸闕如。這若真是彼得的講道,那便是一個巴不得眾教會知道他最不堪之處、也知道他的主最榮美之處的人的講道。多數學者認為馬可福音是四福音中最早寫成的;對尼祿治下、面對競技場的羅馬基督徒而言,它送到手中就是糧——神的兒子先受了苦,跟隨他的人所走的路,是他已經走過的路。
亞歷山大
關於馬可自己的結局,新約一字未提;從這裡開始接手的是教會的記憶——也必須照實標明是記憶。優西比烏記下這樣的傳統:馬可把福音帶到埃及,在亞歷山大——帝國的第二大城、學術的都會——建立教會,作了第一任監督。那間教會自己的傳統又添上他的殉道:約主後68年,在異教的節期中被人捉住,頸上套著繩索,拖行於街市,直到氣絕。這一切都無法像別加之事那樣得到證實;但這一切都被珍存了下來。 至今仍在珍存。科普特正教會到今日仍尊聖馬可為創會者,其歷代教宗自認坐在「聖馬可的宗座」上——一個數以百萬計的活的信仰群體,把自己的源頭追到那個曾經逃跑的年輕人身上。亞歷山大的傳統是否處處屬實姑且不論,這個被記住的結局與白紙黑字的記錄彼此吻合:逃兵以僕人的身份走完了路;而他寫下的僕人福音,比那個殺害他師長的帝國活得更久。
鑰節 · 馬可福音 10:45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指向基督
馬可把全書的題旨放在正中的一節裡:「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10:45)。此前的每一頁,都是僕人在服事——「立刻」又「立刻」,從一個困苦奔向另一個困苦;此後的每一頁,都是贖價在償付。而執筆者自己的經歷,為這信息蓋上了印。馬可當過逃兵;他在書中記下耶穌被捕的那一夜——「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14:50)——又記下復活之主那句專門尋找失敗者的話:「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16:7)。被挽回的逃兵,寫下了被離棄的基督的故事。這卷書不僅講那位捨命作贖價的僕人;它的存在本身——出自一個被領回家的逃跑者之手——就是贖價有效的憑據。
常見問題
馬可是使徒嗎?他沒有跟隨過耶穌,他的福音書憑什麼有權威?
馬可不在十二使徒之列,教會也從未假裝他在——這本身反倒令人安心:若有人要為一卷福音書虛構作者,絕不會虛構一個馬可。這卷書的權威,在於它保存的是誰的見證。從約主後110年的帕皮亞起,早期見證眾口一詞:馬可是作為彼得的傳譯執筆,寫下的是這位使徒親口的講道;而早期教會接納的福音書,是承載使徒目擊見證的書——執筆的手屬於使徒本人(馬太、約翰),還是屬於使徒的親密同工(馬可之於彼得,路加之於保羅),並無二致。以教會衡量每卷書的尺子來量——它是否承載使徒的教訓?聖靈是否借它作見證?——馬可福音從起初就通過了檢驗。
馬可與保羅之間發生了什麼?後來又是怎麼和好的?
第一次宣教旅程行至別加,馬可撇下團隊回了家(使徒行傳13:13);聖經始終沒有說原因。兩年後保羅拒絕再帶他,巴拿巴堅持要帶,爭執激烈到兩位使徒彼此分開(15:37–39)。醫治的過程不在書頁上,果子卻在:約十年後,保羅稱馬可為同工,並囑咐歌羅西教會接待他(歌羅西書4:10;腓利門書24);彼得喚他「我兒子」(彼得前書5:13);保羅絕筆的信中更指名要他——「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摩太後書4:11)。在那些無聲的歲月裡,巴拿巴的耐心、彼得如父的看顧、馬可自己的堅持,把別加摔碎的東西重新砌好了。聖經如實記下這場爭執,本身就是安慰:連使徒也會不合——而恩典說了最後一句話。
馬可福音為什麼在16:8戛然而止?
在最早、最好的抄本里,馬可福音的結尾是婦女們逃離空墳墓:「又發抖又驚奇,什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人們熟悉的9–20節在用詞與文風上都不似馬可,最早的抄本中也沒有,所以今天多數聖經把這一段加上括號與註腳;對它最合理的理解,是早期信徒為使結尾圓滿而綴上的一段綜述。至於戛然而止的原委,向來有兩說:或許馬可真正的結尾散佚了——書卷或抄本最外面的一頁本是最易殘損的;或許他有意停筆在16:8,把讀者留在婦女們站立的地方:墳墓已空,「他已經復活了」已經宣告,剩下的唯一問題,是你要怎樣回應。答案是哪一個都無關根本——復活的信息在16:1–8之內已經完整宣告,而長結尾中的各樣教導(那些奇異的兆頭除外),新約別處均有明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