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執筆者
保羅
約公元5–67年 · 織帳棚的匠人 · 法利賽人 · 外邦人的使徒 · 基督的囚犯
希伯來文 שָׁאוּל(掃羅)——意為「求來的」,是他的猶太名字;希臘文 Παῦλος、拉丁文 Paulus(保羅)——意為「微小」,是他的羅馬名字
他曾立意要抹去耶穌的名,最終卻寫下了新約近半數的書卷——其中許多,寫於鎖鏈之中。
他執筆的書卷 (13)
約主後57年,第三次宣教旅程將盡時寫於哥林多,收信的是一間他從未到訪的教會——因此他把自己所傳的福音鋪陳得完整透徹,為諸信之最,並將信託付給鄰近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非比帶往羅馬(16:1–2)。它日後成為世上影響最深遠的一封信:奧古斯丁因讀它而歸主,路德的宗教改革由它點燃,衛斯理聽人誦讀它的註釋序言時「心裡異常火熱」。
約主後55年寫於以弗所,寄往富庶港城哥林多一間恩賜豐富卻四分五裂的教會,逐一回應關於結黨紛爭、淫亂、信徒彼此告狀、主餐失序的報告與提問。就在這一團亂麻之中,聳立起聖經的兩座高峰:論愛的十三章,與論復活的十五章。
約主後55–56年寫於馬其頓,寫在一封「痛心之信」與一段受傷關係的餘波之中——是他最坦露心跡的一封信,剖白之深,諸信無出其右。瓦器裡的寶貝、肉體上的刺,以及神沒有醫治他、卻賜給他的那句回答,都在這裡:「我的恩典夠你用的」(12:9)。
可能是他存世最早的一封信,約主後48–49年,怒筆疾書,寄給一群被人遊說「單信基督還不夠,還須受割禮」的教會。十三封信中唯獨這封沒有開頭的感恩——他劈頭便是「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1:6)——為「人稱義唯獨因信」所作的雷霆申辯,信末更從代筆者手中奪過筆來:「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6:11)。
約主後60–62年寫於羅馬的監禁之中,很可能是一封在亞細亞眾教會間傳閱的公函——最早的抄本里並沒有「在以弗所」幾個字。這是他對教會最恢宏的異象: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新婦。批判學者對執筆者究竟是保羅本人還是他的親近門徒仍有爭論,但信中兩次自署保羅之名,早期教會也從未遲疑地把它接納為保羅手筆。
約主後61年於獄中寫給他在歐洲建立的第一間教會——當年他曾在這座羅馬殖民城的監牢裡半夜唱詩讚美神。這是一封喜樂之信:「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1:21),第二章那首壯麗的基督頌歌,還有他刻意重複的命令:「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4:4)。
約主後60–62年,寫於同一段監禁,寄給一間他素未謀面的教會——當地一種帶著早期諾斯底色彩的教導,正把基督貶為諸多靈界權勢之一。他的回答是那首巍然聳立的至尊頌歌:「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萬有也靠他而立」(1:15–17)。
約主後50–51年寫於哥林多,距他連夜被送出帖撒羅尼迦不過數月——極可能是他的第一封信,也因此可能是現存最早的一份基督教文獻。信中最柔軟的部分,是安慰那些為「主再來之前就離世的親友」憂傷的信徒:他們絕不會被撇下,「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4:17)。
約主後51年,僅數月之後,為平息一場恐慌而寫——有人聲稱主的日子現在已經到了,一些信徒索性撂下生計專候末日。保羅告訴他們那日子以先還必有的事,又為遊手好閒的人立下規矩:「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3:10)。
約主後62–64年,寫給他「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保羅把他留在以弗所整頓一間陷入困境的教會:長老與執事,敬拜與假師傅,還有那句他每次誦唸都要把自己的名字添進去的認信:「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15)。批判學者對三封教牧書信究竟出自保羅親筆、還是他身後某位可信同工之手仍有爭論;但書信自身與早期教會一脈相承的見證,指認的都是保羅。
約主後66–67年,寫於羅馬的馬梅爾定地牢,候刑之際——這是他存世的最後文字:「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4:6–7)。直到盡頭,細節仍舊刺人地真實:入冬以前把那件外衣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4:13)。
約主後62–64年,寫給他的「救火隊員」提多——受命在克里特那些初生粗糲的教會中建立秩序,而那座島自己的先知都說島民「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1:12)。全信的心跳是「管教人的恩典」:神的恩典「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等候那有福盼望的日子裡,自守、公義、敬虔度日(2:11–13)。
他最短的一封信——僅25節,約主後60年在獄中與歌羅西書同時寫成,由阿尼西謀親手送達:一個逃亡的奴隸,正走回他曾虧負的主人那裡。保羅沒有命令,而是懇求;他願意親自代償欠債(「都歸在我的賬上」),並請腓利門接納阿尼西謀,「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一封只關乎一個人的私函——卻埋下了一粒日後撼動奴隸制根基的種子。
生平
生在兩個世界之間
掃羅生在基利家的大數——一座商旅輻輳的富庶城市,城中學府足與雅典比肩——而且他生下來就是羅馬公民(使徒行傳22:28),這重法律身份是帝國中絕大多數人一生無從企及的護身符。像每個虔誠猶太家庭的兒子一樣,他學了一門手藝:織帳棚,裁剪縫製皮革與基利家出產的山羊毛布——日後正是這門手藝供養他的宣教,使他可以白白地傳福音。兩個世界在一個孩子身上交匯:一座說希臘話、滿是哲人與商賈的城,和一個便雅憫支派的嚴謹之家——家人以本支派最顯赫的名字為他命名:掃羅王的掃羅。 父母把他送往耶路撒冷,在當世最受尊崇的拉比迦瑪列門下受教(使徒行傳22:3)。他把同儕遠遠甩在身後:「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拉太書1:14)。按他自己開列的履歷,他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立比書3:5–6)。凡以色列人所能掙得的資歷,他一樣不缺——而後來,他把這一切都當作有損的。
口吐威嚇兇殺的話
聖經第一次讓他出場,是替人看管衣裳。眾人用石頭打司提反的時候,作見證的人「把衣裳放在一個少年人名叫掃羅的腳前」——而「掃羅也喜悅他被害」(使徒行傳7:58;8:1)。從那一天起,大逼迫臨到耶路撒冷的教會,掃羅成了逼迫的引擎:「掃羅卻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8:3)。 他不是一介暴徒,而是一位烈火中燒的神學家。在他看來,被釘十字架的人是受了神咒詛的,稱耶穌為彌賽亞便是必須從以色列中燒盡的褻瀆。他投票贊成處死信徒,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使徒行傳26:10–11)——而後,「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的他(9:1),從大祭司那裡求得文書,授權他遠赴二百多公里外的大馬士革捉拿信徒。他終生沒有走出對既往的痛悔,幾十年後仍寫道,自己曾「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加拉太書1:13)。
大馬士革路上
時近正午,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出比日頭還亮的光,把他撲倒在地,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主啊!你是誰?」「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使徒行傳9:4–5)。一句話重排了他的整個宇宙:那位被釘死的「褻瀆者」竟然活著,竟然是主——並且把每一個被他拉走下監的信徒,都算作自己的身體。掃羅起來,兩眼失明,被人牽著手進了那座他本要以審訊官身份踏入的城,三日不吃,也不喝。 隨後,神把使徒行傳中最令人膽寒的差事,交給一個名叫亞拿尼亞的門徒:去,按手在大數的掃羅身上。亞拿尼亞推辭——「主啊,我聽見許多人說,這人怎樣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你的聖徒」——神回答:「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9:13–16)。亞拿尼亞進去,對這位逼迫者開口的頭一個稱呼是「兄弟掃羅」。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起來受了洗——沒過幾天,大馬士革的各會堂裡,人們驚愕地聽見那位獵手宣講:耶穌是神的兒子。
為一個名字走遍萬里
以安提阿為基地,前後約十餘年間,保羅完成了三次偉大的宣教旅程——步行與航海合計將近一萬英里,約合一萬六千公里。城復一城,模式幾乎重演:先進會堂,再轉向外邦人;接著是騷亂、鞭打或監牢,而他身後總留下一間在黑暗中剛剛點亮的年輕教會。塞浦路斯與加拉太;渡海進入歐洲,在腓立比落腳;經帖撒羅尼迦、雅典南下哥林多,一住十八個月;又在以弗所三年,直到銀匠掀起暴動,把他推向下一程。他白日裁皮縫帳棚,夜裡傳道,不肯做任何人出錢供養的哲士。 這一切的代價,最好讀他自己開列的清單——那是對手逼他「自誇」時寫下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里……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哥林多後書11:24–28)。那一次石刑發生在路司得:眾人把他拖到城外,以為他已經死了——他卻站起來,又走進城去(使徒行傳14:19–20)。
鎖鏈中的執筆者,與奧斯提亞大道
那些書信,是在這樣一種人生的縫隙裡寫成的。保羅口授,文士筆錄——在羅馬書裡,代筆的人甚至親自問安:「我這代筆寫信的德丟,在主裡面問你們安」(16:22)——然後他接過筆來,用自己那手大得出奇的字簽名,「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帖撒羅尼迦後書3:17;加拉太書6:11)。十三封信中將近一半帶著鎖鏈的底色: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提摩太後書,字裡行間都透著牢獄的氣息——所以他能自稱「帶鎖鏈的使者」(以弗所書6:20)。 他因一則謠言在耶路撒冷聖殿被捕,在凱撒利亞被羈押兩年,以公民身份上告於凱撒,熬過十四天的風暴與馬耳他附近的船難,在兵丁看守下抵達羅馬。使徒行傳的結尾停在這裡:他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並沒有人禁止」(28:30–31)。早期傳統——事發一代人之內的羅馬的革利免,及後來的優西比烏——說他曾獲釋一段時間,繼續行程,又在尼祿的逼迫中再度被捕;他在馬梅爾定地牢裡寫下最後一封信,約主後67年,在羅馬城外的奧斯提亞大道上被斬首——羅馬公民的身份給了他僅有的一點體恤:免於十字架。他身後留下十三封書信——幾乎佔新約書卷的一半——和一串從耶路撒冷直到羅馬、生生不息的教會。
鑰節 · 加拉太書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指向基督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腓立比書1:21)——這位曾想把這名字從地上抹去的人,用三十年光陰把它一筆一畫寫遍了羅馬世界。他的十三封信裡有一個奇特而意味深長的事實:信中從未描繪過耶穌的容貌,幾乎不複述他的神蹟,引用他的話也屈指可數——然而字裡行間所談論的,除他以外再無別的。釘十字架的基督,復活的基督,「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保羅更明白,他自己的生平就是信息的一部分:「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1:16)。這位逼迫者的歸主,是福音常設的明證——如果那個口吐威嚇兇殺之話的人,尚且能在路上被尋見、被赦免、被翻轉,那麼讀他書信的人中間,就沒有一個是恩典夠不著的。
常見問題
聖經為什麼一會兒叫他掃羅,一會兒叫他保羅?
這並不是歸主之後的改名——耶穌從未像給西門改名那樣給他改名。像羅馬世界裡的許多猶太人一樣,他一出生就有兩個名字:希伯來名掃羅,取自以色列第一位王(那位王同樣出自便雅憫支派);以及作為羅馬公民的羅馬名保羅。路加換用名字的位置不在大馬士革,而在外邦宣教啟程之時——「掃羅又名保羅」(使徒行傳13:9)——從那以後,這位面向羅馬世界的宣教士,便以他的羅馬名行世。
保羅見過耶穌嗎?
就聖經的記載而言,耶穌在世傳道期間兩人並未相遇——他們曾有幾年同在耶路撒冷,卻沒有任何見面的記錄。保羅與耶穌的相遇發生在復活之後的大馬士革路上,而他堅稱這與任何使徒的親見同樣真實:「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哥林多前書9:1)。他冷靜地把自己列為復活基督的最後一位見證人——「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15:8)——因此他既承受使徒的名分,又自認是使徒中最小的。
為什麼保羅書信在新約中佔了這麼大比重?他知道自己是在寫聖經嗎?
新約二十七卷書中,有十三卷署著他的名字——這是一個呼召結出的實際果子:基督差他往外邦世界去,而書信正是一位四處奔波的建立教會者,牧養那些無法親身探望之教會的方式。他自己知道嗎?他知道自己的話帶著主的權柄——「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哥林多前書14:37)——儘管他大概無從想象日後會有億萬人讀他的信。奇妙的是,聖經自己回答了這個問題:還在彼得在世的年日,保羅的書信就已被列在「別的經書」一類了(彼得後書3:15–16)。
保羅有些信失傳了嗎?
是的。他提到過一封在《哥林多前書》之前寫給哥林多的信(「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哥林多前書5:9),也提到過一封歌羅西人當傳閱的「從老底嘉來的書信」(歌羅西書4:16)——兩者都沒有存留下來。這不必動搖我們:默示的意思,不是神保存了使徒寫下的每一個字,而是凡神定意留給教會作永久教導的,都被保存了下來、被教會認了出來。保羅一生想必寫過許多信;留在我們手中的這十三封,是神為我們存留的那些。
保羅是怎麼死的?
聖經沒有記載——使徒行傳的結尾,他仍在羅馬被軟禁中放膽傳道。早期而一致的教會傳統補完了這個故事:他曾獲釋一段時間(他原盼望遠赴西班牙,羅馬書15:24),後在尼祿的逼迫中再度被捕,在羅馬地牢中寫下自知必死的《提摩太後書》,約主後67年在羅馬城外的奧斯提亞大道上被斬首。羅馬的革利免在事後三十年內寫道,他「在掌權者面前作了見證,就這樣離開了世界」;優西比烏則存錄了斬首的傳統——這是他羅馬公民身份僅有的一點「恩待」:公民可免十字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