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執筆者
撒母耳
約公元前1100–1010年 · 禱告求來的孩子 · 末代士師 · 先知與立王者 · 一生代求的人
希伯來文 שְׁמוּאֵל(撒母耳)——意為「神聽見」。他母親親自解釋了這名字:「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撒母耳記上1:20)。
以色列最後一位士師,膏立了以色列最初的兩位王——他所創立的先知學校留下的記錄,成了你手中聖經的四卷書。
他執筆的書卷 (4)
約書亞之後、列王之前那幾個世紀的黑暗編年,寫成一道不斷下墜的螺旋,其疊句是全書的判語:「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21:25)。《塔木德》的古老傳統把這卷書歸於撒母耳,而書中的視角也正相吻合——一個身處王國初立之日的人,讓以色列看清沒有王的歲月究竟是什麼光景,以及這民為何呼求要一個王。
點在同一片黑暗之中的一盞燈——全書以「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開卷,以一份一路通向大衛的家譜收筆。同一《塔木德》傳統把它歸於撒母耳,而世上也沒有人比他更有理由保存這個故事:那位把膏油倒在大衛頭上的先知,必然珍視這份記錄——神早在幾代人之前,就藉著饑荒、寡居和一個摩押女子忠貞的愛,靜靜地建造著大衛的家。
他自己一生的故事——哈拿的祈禱、示羅夜間的呼喚、掃羅的興起與敗亡、大衛的暗中受膏——只是敘事在第25章他離世之後仍繼續向前。歷代志上29:29點明瞭這整個時代的史料來源:「先見撒母耳的書」,與先知拿單、先見迦得的記錄並列。這卷以他為名的書,根基是他親手的記錄,由他創立的先知學校續寫完成。
大衛王朝的記事——全部發生在撒母耳離世之後。按歷代志上29:29的見證,此書由先知拿單與先見迦得的記錄續成,而這兩人都出自撒母耳在拉瑪建立的先知群體。兩卷書冠以他的名字,是因為以色列先知記史這一整項事業本是他的遺產:是他訓練了那批守望者,為列王寫下不加粉飾的信史。
生平
哈拿求來的孩子
撒母耳的故事開始於他出生以前,開始於一個不能生育之婦人的愁苦。哈拿年復一年上示羅的聖所去,被對頭譏誚,直到有一天,她站在耶和華面前痛哭,許下一願: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給你。她禱告時嘴唇動而聽不見聲音——情形太過反常,連年老的祭司以利都當她是喝醉了。她回答說:我「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不出一年,她懷中抱著一個男孩,給他起名撒母耳,「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撒母耳記上1:20)。 她把誓願還得完完全全。孩子一斷奶,她就帶著供物把他送上示羅,把他留在聖所,說:「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以後每年上來,她都帶著親手做的一件小外袍,一年比一年大一號。撒母耳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侍立長大——而他母親蒙應允的祈禱,成了以色列歷史的樞紐:列王的時代不是發端於王宮,也不是發端於戰場,而是發端於一個婦人傾倒出來的靈魂。
燈火未滅時的呼喚
「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就在那啟示的饑荒之中,一個天將亮未亮的夜裡——「神的燈在耶和華殿內約櫃那裡,還沒有熄滅」——有聲音呼喚那孩子的名字。撒母耳三次跑到年老的以利床前,以為是他召喚;到第三次,以利明白過來,便教這孩子一句日後定義他一生的回答:「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那聲音再次臨到,所傳的信息卻重得可怕:審判要臨到以利自己的家,臨到這位老祭司未曾約束的敗壞兒子們。撒母耳躺到天亮,心裡懼怕——以利再三追問,他就一五一十全告訴了他,一句不敢隱瞞。他作先知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撫養自己長大的人傳一句沉重的話。 從那一夜起,話語再沒有止息。「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撒母耳記上3:19),從但到別是巴的全以色列都知道:有一位先知興起來了——摩西以來第一位如此高大的先知身影。他所說的審判很快應驗:約櫃陣上被擄,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日同亡,以利聞訊也倒斃而死。撒母耳自幼長大的那個家在他四圍坍塌,以色列的前途,收窄到這一個「敬聽」的孩子身上。
末代士師
約櫃歸回之後二十年,撒母耳呼喚以色列迴轉歸向耶和華,全民終於在米斯巴聚集、禁食、認罪。非利士人竟趁著聚會來攻,撒母耳在燔祭之上呼求,神就以雷聲應允,擊潰敵陣。撒母耳立起一塊石頭,起名以便以謝,說:「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撒母耳記上7:12)。此後是聖經用一節經文勾勒的數十年安靜忠心:每年巡行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各處審判以色列,然後回到拉瑪的家中,在那裡築了一座壇。他是一座行走在路上的獨任公堂——時而士師,時而先知,時而祭司——是拯救者士師中的最後一位,也是其中唯一一位從頭到尾只用禱告作兵器的人。 他時代的終結,來自一道聖經並不遮掩的傷口:他自己的兩個兒子在別是巴作士師,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利家的沉痾,竟在他家中重演。以色列的長老來到拉瑪,說出那句使他心碎的話:請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把愁苦帶到神面前,得到的回答卻把愁苦重新定了位:「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母耳記上8:7)。他誠誠實實警告他們王將怎樣索取——兒子、女兒、田地、十分之一的出產——他們執意要,他就順服神,給了他們一個王。
兩次膏立與一顆破碎的心
撒母耳兩次傾倒膏油,兩次都付上了心血。第一次是掃羅:身量比眾民高過一頭,是他們求來的王。撒母耳與他親嘴,教導他,為他禱告——然後眼看他一步步崩塌。掃羅等不及,竟獻上他無權獻的祭;又留下亞瑪力上好的擄物,還稱之為敬拜。撒母耳回應那番推諉的話,成了舊約最重的句子之一:「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15:22)。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扯住他的衣襟,衣襟斷裂——「如今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此後二人生前再未相見,「撒母耳為掃羅悲傷」:這位立王的人為他失敗的王哀慟,如同父親哀慟兒子。 神打斷了這場哀慟:「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去。」於是老先知冒著性命之險走向伯利恆,走進耶西的家。七個儀表堂堂的兒子從他面前經過,七次的答案都是「不是」,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他們打發人去叫最小的來——一個帶著羊群氣味的牧童——撒母耳就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多年之後,掃羅的槍把大衛逼上逃亡之路,他投奔的正是拉瑪的撒母耳——老人把這位被追殺的未來君王,藏在拿約先知一班人中間。撒母耳的兩次膏立框定了他一生的意義:他親手埋葬了人所要的王權,又親手栽下了神所揀選的王權。
拉瑪的安息與不朽的筆
「撒母耳死了,以色列眾人聚集,為他哀哭,將他葬在拉瑪——他自己的墳墓裡」(撒母耳記上25:1)。舉國停下來,在一個人的墓前哀哭——這就是他分量的度量。而他的臨別講章早已用他自己的話給出了這度量:他當眾發問,可有人指證他欺壓過誰、受過誰的賄賂,全會眾回答說,他的手是乾淨的;他又向百姓許下一個比任何頭銜都更能概括他一生的諾言:「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撒母耳記上12:23)。數百年後,神親口把他與摩西並列,作以色列兩大代求者(耶利米書15:1);詩篇99篇也把他列在那些求告耶和華名而蒙應允的人中間。 然而他投下的最長的影子,是他在拉瑪的拿約聚起的那一班先知。從那所學校裡,長出了此後四百年直言面對君王的先知運動——也長出了執筆的傳統:「先見撒母耳的書」,由拿單和迦得接續(歷代志上29:29),終成士師記、路得記與撒母耳記諸卷。聖經中他還出現過最後一次,在隱多珥被召來向掃羅宣告最終的審判——連死亡也不能使他的話落空。這個從神求來的孩子,成了神藉以向一個民族索求全心的人;希伯來書11章把他列在信心的見證人中——他的故事,至今沒有完結。
鑰節 · 撒母耳記上 12:23
“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
指向基督
「彌賽亞」的意思就是「受膏者」——而撒母耳正是聖經中那位偉大的膏立者:手持盛滿膏油的角走遍以色列,尋找那合神心意的王。他的一生盡是為一個寶座作預備,卻無緣看見真正的繼承者登臨:他膏了大衛,一千年後,大衛更大的子孫受膏——用的不是油,而是如鴿子降下的聖靈。撒母耳生命的開端也指向同一方向——一個從神求來的孩子,他母親那首「驕傲者降卑、卑微者高升」之歌(撒母耳記上2:1–10),日後被馬利亞在《尊主頌》中幾乎逐句承接;而哈拿的歌在以色列尚未有王之時,就以舊約第一句關乎君王的預言作結:「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撒母耳記上2:10)。先知、祭司、士師集於一身,撒母耳把唯有基督才能完全承擔的三重職分先行聚攏在自己身上——然後用一生去做基督如今永遠在做的事:「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老代求者如此說,預表著那位復活的主——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7:25)。
常見問題
撒母耳自己的死都寫在書裡,這書還能是他寫的嗎?
不是——而且聖經自己就把成書的方式告訴了我們。撒母耳的死記在撒母耳記上25:1,此後的敘事還延續了一卷半;歷代志上29:29為這個時代點了三份相互銜接的史料:「先見撒母耳的書」、先知拿單的書、先見迦得的書。傳統的圖景誠實而簡單:撒母耳親手的記錄是根基,他學校裡訓練出來的先知們在他身後把記述續寫完成。他的名字冠於兩卷書之上,正如創辦人的名字冠於一所學府——而這一切毫無遮掩,是聖經自己申明瞭自己的來源。
隱多珥召來的撒母耳,是真的嗎?
經文所呈現的,確是撒母耳本人——但那是神獨一次的作為,不是交鬼之術的成功。請留意:撒母耳真的顯現時,那交鬼的婦人自己嚇得大聲呼叫(撒母耳記上28:12)——無論她平日的行當變出的是什麼,絕不是這個。那身影所說的是真實的預言,並且一字不差地應驗——次日掃羅和他的兒子們就陣亡了。所以這一幕最恰當的讀法是:神容許了一次真實的顯現,為要傳遞最後一句審判的話;整段寫成了一齣徹底的悲劇——一個生前堵住神話語的王,到墳墓邊上去抓撓,想把那話語要回來。這絕非對交鬼的認可;聖經禁止求問死人的誡命,在這事前後都原封未動(申命記18:10–12)。
神為什麼棄絕掃羅,卻存留大衛?
兩個人都犯了重罪——論罪之深,大衛恐怕更甚。分別在於,當神的話當面臨到時,二人各自做了什麼。掃羅解釋,推給百姓,還為自己的體面討價還價:「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面前抬舉我」(撒母耳記上15:30)。大衛被拿單指證,兩個字就碎了——「我得罪耶和華了」——又寫下通篇沒有一句辯解的詩篇51篇。撒母耳早已預先宣告了標準:神要尋找「一個合他心意的人」(撒母耳記上13:14)——不是無罪的人,而是一顆走偏之後肯回轉的心。這正是這個故事留給初信者恆久的安慰:神無法使用的,從來不是失敗,而是自我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