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主題
愛
概覽
在聖經中,愛主要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種堅定的委身,要付上自己的代價去尋求他人的益處。它始於神——神就是愛——並向一個毫無可誇之處的世界湧流。 愛是最大的誡命,是神子民至高的標記。其餘一切——信心、知識、捨己——若沒有愛,都是虛空。
沿著這條線索
沿著這一主題走遍整個內容庫——相關的人物、故事、禱告、見證等等。
舊約的彰顯
律法的核心是愛:‘你要盡心……愛耶和華你的神’,以及‘要愛人如己’。神自己對以色列的愛——一種堅定、守約的慈愛(hesed)——既是他們愛的榜樣,也是泉源。
新約的成全
耶穌賜下一條‘新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然後在十字架上為這愛下了定義。‘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約翰說,真愛乃是: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神愛我們。
常見誤解
我們的文化把愛當作一種忽來忽去的感覺,以吸引或情緒來衡量。聖經中的愛是個動詞——是選擇的、持久的、捨己的。它之所以能被命令,正因它是意志的行動,而非情緒的人質。
應用
要問的不是‘我感覺到愛嗎?’而是‘我願意以愛行事嗎?’以忍耐愛難處的人,以慷慨愛有需要的人,以饒恕愛得罪你的人。你既白白領受了神的愛,就讓它藉你流出——具體、付代價、且恆久。
關鍵經文
申命記 6:5
盡心愛神是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
利未記 19:18
‘愛人如己’總括了我們彼此當盡的本分。
約翰福音 13:34
耶穌的新命令,是要我們彼此相愛,像他愛我們一樣。
羅馬書 5:8
神顯明他的愛: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
約翰一書 4:10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來——這就是愛。